THK (Hong Kong) Limited
Chauffeured Car / Van Rental Service
THK (Hong Kong) Limited
Chauffeured Car / Van Rental Service
THK (Hong Kong) Limited
Chauffeured Car / Van Rental Service
THK (Thailand) Co., Limited.
榮獲泰國旅遊局頒發為安全商戶
預約及服務須知
1.. 旅客可透過WhatsApp /WeChat / Line / 填寫「預約服務表格」提供資料
2. 本公司將於收到旅客資料後的24小時內透過社交平台軟件或電郵回覆提問或發出報價單
3. 旅客請核對本公司發出的報價單資料無誤
4. 將應繳款項之全數存到本公司的匯豐銀行戶口,並通知本公司
香港付款旅客:可透過櫃員機(ATM) / Payme for business/ 轉數快(FPS)發送款項到本公司匯豐銀行帳戶
海外匯款(適用於非香港付款旅客):可透過銀行匯款或Paypal付款
5. 核對本公司發出的正式收據
6. 列印或儲存收據並於泰國與司機會合時使用
取消訂單
如旅客基於個人理由而香港保安局未有對泰國曼谷發出作何旅遊警示情況下取消行程
《接送服務》
不論任何理由(包括當地政局、天災、戰亂等),客戶凡取消預約或更改服務時間,於使用服務前4天或之前通知,本公司將收取港幣200元作為行政費;若少於使用服務前4天前通知,本公司將收取港幣500元作為行政費;本公司不會為任何使用服務前少於2天之客戶取消預約或更改服務時間,已繳付之一切款項將作為行政費,決不退款,敬請注意。
《10小時/日包車服務》
不論任何理由(包括當地政局、天災、戰亂等),客戶凡取消預約或更改服務時間,於使用服務前7天或之前通知,本公司將收取港幣200元作為行政費;若少於使用服務前7天前通 知,本公司將收取港幣500元作為行政費;本公司不會為任何使用服務前少於4天之客戶取消預約或更改服務時間,已繳付之一切款項將作為行政費,決不退款,敬請注意。
海外旅客退款安排
如需退款到海外銀行帳戶本公司將收取所需行政費(如適用)後退回租車款項旅客需繳付銀行所收取之手續費
集合地點
Suvarnabhumi International Airport
司機將手持本公司標誌的指示牌,於入境大堂三號出口等候旅客。即抵達入境大堂後往右轉
Don Mueang International Airport
司機將手持本公司標誌的指示牌於機場入境大堂三號出口旁等候旅客
酒店
由於大部份酒店不會允許旅遊車停泊於正門外,司機抵達酒店後將於大堂接待處留下電話號碼並於附近等候。為方便旅客,旅客只需於預定時間向酒店大堂接待處職員查詢
付款方式
香港付款旅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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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透過櫃員機(ATM)/Payme for business 或 轉數快(FPS)發送款項到本公司匯豐銀行帳戶
-
可透過轉數快付款
海外匯款(適用於非香港付款旅客)
-
銀行匯款:旅客需繳付銀行收取所有的附加費(包括當地銀行的附加費)
-
透過Paypal以信用卡付款:本公司將收取租車款項總數的5%為手續費
- 如需以Paypal形式付款的旅客請於電郵內列明,本公司將發送Paypal帳單到閣下電郵帳戶
保險服務
本公司的旅遊車已按泰國法例購買車保,建議旅客於出發前選購旅遊保險。
如有須要旅客可選擇透過本公司購買當地旅遊車保險
如需購買請提供各旅客的姓名、性別、出生日期及護照號碼
本公司購買的保險為旅客於使用本公司服務其間如不幸遇到交通意外時提供於當地求醫的醫療保障
(醫療費用實報實銷,最高保額為THB 100,000)
**請注意:
・如旅客於使用本公司旅遊車其間因交通意外受傷而須於當地求醫,請於泰國當地報警並到醫療機構驗傷作紀錄
・帶同所有資料於回港後與本公司聯絡
旅遊警示安排
**旅遊警示下取消訂單**
如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保安局於旅客出發前對泰國-曼谷發出紅色旅遊警示
如需取消行程,可於發出紅色旅遊警示起計72小時內通知本公司
本公司將收取港幣200元為行政費(以每張單據計算)並退回有關款項
#只適用於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保安局對泰國-曼谷發出紅色旅遊警示前確定訂單之客戶
#如旅客於紅色旅遊警示發出超過首72小時後通知本公司則以單據列明的條款收取行政費
如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保安局於旅客出發前對泰國-曼谷發出黑色旅遊警示
如需取消行程,有關租車款項將全數退還
**請於使用服務最少48小時前通知本公司(發出黑色旅遊警示首48小時除外)
**需退款到海外銀行帳戶請參考「海外旅客退款安排」資訊**
凌晨接送服務
機場出發
航班預定抵達時間為晚上11時至早上6時30分之間之旅客需繳付港幣200元附加費
旅客要求接送時間為早上7時或之後除外
酒店出發
如接送時間為晚上12時至早上7時之間,旅客需繳付額外港幣200元附加費
新增停留額外景點
如旅客於使用旅遊車當日需遊覽景點,額外途經停留景點需收取港幣300元
旅客需於出發前向本公司提供所需地點資料
額外途經景點停留時限為2小時,首2小時後需於旅程當日繳付每小時THB 250附加費
**註:酒店不可作途經景點
須於出發前通知本公司有關安排
行程翻譯服務
本公司建議旅客於出發前選定景點資料(本公司可協助編排行程)
因為旅遊書上列明的景點(特別是餐廳)於泰國未必是熱門地點,司機未必熟悉有關路段
本公司建議旅客可於出發4-7天前提供提供資料
本公司將查核有關行程會否因營業或地點問題需作出修改並通知司機有關安排
請放心,已編定的行程只供參考之用,旅客可於旅途中修改行程
其他事項
旅客可於服務其間要求到任何旅遊景點,需注意:司機有權拒絕到達受政局動盪、天災、戰亂等影響之地方
服務時間為預定出發時間起計首10小時,超越首10小時後旅客須於旅程當日繳付每小時THB 250附加費
為確保司機有足夠休息時間,每天提供服務時間為早上七時至當晚十二時
如行程開始時間為下午亦需於當日晚上12時或之前完成行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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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客可透過 Signal/WhatsApp/WeChat/Line /或網頁右下角Chat Box 查詢及提供資料
**或可透過右下角通訊功能預約或查詢服務詳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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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將於收到旅客資料後的24小時內透過社交平台軟件或電郵回覆提問或發出報價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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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客請核對本公司發出的報價單資料無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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將應繳款項之全數存到本公司的匯豐銀行戶口,並通知本公司
香港付款旅客:可透過櫃員機(ATM) / Payme for business/ 轉數快(FPS)發送款項到本公司匯豐銀行帳戶
海外匯款(適用於非香港付款旅客):可透過銀行匯款或Paypal付款 -
核對本公司發出的正式收據及確認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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列印或儲存收據並於泰國與司機會合時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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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發前一天:本公司將發出訊息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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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程當日:司機抵達集合地點後本公司將發出訊息提示